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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競賽與活動

轉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歡迎同學報名參加。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13日藝視字第 1130001761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同學及家長可參考實施要點「參、參賽作品組別及類別」及「陸、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於暑假期間先進行創作,待臺北市實施辦法公布後,將另行公告本校交件時間。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 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 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 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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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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