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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防疫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115年9月18日修訂「學校 /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 防治指引」,請落實流感防治工作。

{{ $t('FEZ001') }} 徐佑琪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5年9月30日北市衛疾字第1153141678號 函辦理。 

二、旨揭防治指引修訂重點說明如下,請落實校園流感防治工 作: 

(一)平時防疫作為: 1、落實生病教職員工/學(幼)生應在家休養,新增說 明應於「未使用退燒藥物下」,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 時才能返回上課。 2、新增應加強室內空氣流通,如加強開窗、使用機械通 風/空氣清淨設備、必要時監測二氧化碳濃度作為通 風指標。

 (二)疑似群聚事件發生時防疫作為: 

1、補充說明類流感症狀及群聚事件定義。

 2、停課措施建議採取「生病不上課、不上班」與自主健 康管理為主要防疫措施,提醒生病學(幼)生應在家 休息,不外出參加人口密集性活動。 

(三)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應衛教學(幼) 生、家長及員工落實手部衛生,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 性乾洗手液搓洗雙手至少20秒,並將手擦乾。 

三、旨揭防治指引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 gov.tw/)「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四 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重要指引及教材」下載運 用,疾管署將視實際防疫需要,不定期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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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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