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場地租借

【重要公告】114年第4季(10~12月)體育館租借申請公告(尚有2時段可申請,詳閱內文)

{{ $t('FEZ002') }} 總務處|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場地租借訊息公告

114年第4(10~12)體育館租借申請

公告日期 114/9/10

一、本校場地租借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及「本校校園場地開放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二、開放期間及時段:

114101~1141231(共計23個時段,詳附件)                                                          

三、申請登記時間及資料:

    本校體育館114年第3(7~9)場地租借經依本校場地開放實施要點辦理續

    約意願徵詢及收件,目前第4季尚有空餘2時段(週日12-14時、週日14-16) 

    114年第4季體育館場地租借登記,請申請人依附件格式填寫「附件1-場地使

    用申請書」、「附件2-校園場地使用保證金及切結書」、「附件3-租借團體名冊」及

    「附件4-無營利行為之切結書」,共計4份,請於915(星期一)中午12時前

    ,將簽章正本送達本校(郵寄或親送,以本校收到時間為準)(注意!資料逾時送

    達、未簽章、不齊全、填寫不完整者,本校得不予受理!)

四、抽籤時間及地點:

本校訂於114917(星期三)上午9時辦理公開抽籤(於本校1樓總務處),申請人可親自參加(攜帶身分證)或由本校代為抽籤,若委由代理人出席者,請攜帶身份證及委任書(如附件),抽籤結果將同時公布於本校網頁。

五、收費金額:

   1.依本校校園場地開放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2.基本費用每時段2小時,包括場地使用費1,900元、水電及照明費600(詳附件)

六、注意事項:

1.同一時段如有2組以上之申請人,以抽籤決定之。

2.本校於抽籤後以電子郵件通知正取者繳費,逾期未繳費視同放棄承租資格。

3.同一申請人或團體(含內部個別成員),以登記2個時段為限(每時段2小時)

4.申請人如登記2個時段,請填寫2份申請書,否則本校得僅受理其1時段。

5.申請書請務必由本人簽名或蓋章,切勿由他人代簽,否則本校將不予受理。

6.申請書之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請正確填寫,如因字跡潦草或誤繕,造成無法聯繫,請自行負責。

7.為保障抽籤公平性,嚴禁以非團體成員之不實人頭報名,如經本校查證或他人檢舉有前揭情事,將取消抽籤及日後承租資格。

8.為免退保證金爭議,申請人或申請單位名稱與後續收據開立、保證金退還帳戶名稱皆須相同。

9.申請人取得使用許可後,如本校有使用需求時,或因應疫情調整開放時間,所繳納之該次租借費用將予以退還,使用者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10.依據教育局公文北市教資字第1123006918號函不得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軟

   體設備。

11.承租單位於本季(10~12)無續約115年第1季之辦法,本校115年第1(1~3)將重新公開申請。

12.114年第4季預計暫停租借時間:

  114學年度體表會:1141122()8~14時暫停租借。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校承辦人 2561-7600分機134LINE:teaking918 黃小姐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0|

{{ $t('FEZ005') }}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