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陳驥臺北市清寒小學教育經費補助公益信託111年6月24日第D0742-06B-03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公益信託為鼓勵優秀清寒學子努力向學,完成學業,特設立本獎學金,每校一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
三、 請有需要的申請的學生自行下載申請書,並於111年9月1日前向班級導師提出申請。
四、 檢附本獎學金實施辦法(含申請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倘對本案仍有疑問,請逕洽環宇法律事務所張家馨律師,聯絡電話:02-27556595。
申請資格: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二)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三)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
(四)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者。
二、申請本獎學金,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須為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不含補校)之在學學生,且110學年度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包括學科及操行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每顆成績皆須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