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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轉出入注意事項

{{ $t('FEZ002') }} 註冊組|

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學生轉學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轉出或轉入請先向學校註冊組聯繫預約辦理時間。
  註冊組電話:25617600 分機112(預約到校辦理)

轉學手續需攜帶證明文件
  (一)父、母雙方(或監護人)身分證件。
  (二)學生之戶口名簿(如要轉出至其他國內小學,需確認戶籍已遷出本校學區,或有私立學校錄取及繳費證明)。
  (三)若雙親無法同時到場,請出具委託書。
  (四)如要出國請出示機票影本或相關證明。

 

轉學申請程序:
  (一)學生與父、母或監護人辦妥戶籍遷移,以遷移後之戶籍為轉學之依據。
  (二)學生之父母或監護人先向原就讀學校申請轉出,持「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轉學證明申請書」至轉入學校申請就讀。
               

學校受理學生轉學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校受理學生轉出時,應查驗戶籍資料及學生家長雙方(或監護人)身分證件,並於轉學申請書簽名,若無法親自到場辦理者,除仍須檢附身分證件外,另須出具委託書。
  (二)學校受理學生轉入時,檢查其戶籍資料確屬該校學區無誤後,准其辦理轉入,並以回報單通知原就讀學校。
  (三)原就讀學校接獲通知且審查資料無誤後,逕將學生學籍等相關資料以校務行政系統轉移、掛號信件郵寄或以電子郵件送達轉入學校查收,不得經由家長轉送。
  (四)原就讀學校於三日內,未接獲轉入學校通知時,依臺北市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實施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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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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