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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期程公告

{{ $t('FEZ002') }} 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先予敘明。
三、本市非學校型態個人實驗教育申請方式可參閱「臺北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官網」網址:https://teecid.tp.edu.tw/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網址:https://tpnee.tp.edu.tw/。
四、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112年4月1日(星期六)至112年4月30日(星期日)前完成線上註冊與申請,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並於112年5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家長需求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
五、其它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倘有疑問請洽本市實驗教育創新發展中心温老師,電話:(02)25626550分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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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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