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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教育部重申合於師資培育法第11條規定者,於教師證書核發作業期間得以切結方式報名教師甄試。

{{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3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22601198號函 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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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14|

{{ $t('FEZ005') }}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