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5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2240190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教育部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並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惠請本市各級機關學校及團體踴躍推薦優秀終身學習者,受推薦者資格如下:
(一)年滿18歲以上未具學籍,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二)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三)為擴大推動終身學習理念,並秉持公平原則,曾獲全國終身學習楷模獎項者,不可重複報名。
三、若要報名者,想詳見附件計畫內容,備妥報名文件,於6/8前交至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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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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