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註冊組|
說明:
一、為鼓勵弱勢家庭之國小、國中在學學生,特設立此獎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國小、國中學生。
(二)欲申請學業成績獎助學金: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或甲等,且每科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者。
(三)欲申請才藝競賽獎助學金:檢附競賽得獎證明或相關作品、照片以供審查。
(四)申請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村里長核發之清寒證明子女。
三、申請期間:112年1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
四、若有疑問,請洽基金會,電話:0900-298-222,官網連結:https://sk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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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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