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必要研習:兒童權利公約(生教組)

{{ $t('FEZ002') }} 行政人員|

依教育局日前來文,113年7月31日前學校教育人員參與廣兒童權利公約(CRC)教育訓練之本年度考核指標,學校行政人員(含學校員工)須達91%以上,教師須達93%以上,校園)長須達96%以上。各校及幼兒園教職員亦可到 「臺北e大」公告之線上課程進修點選上排選課中心〉分類列表,於課程名稱輸入[兒童權利公約]即可搜尋相關課程)。完成後請將完課證明放入doc/學務處/生教組/112學年度兒童權利公約研習證明資料夾。

 


{{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6-28|

{{ $t('FEZ005') }} 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