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及本府第2357次市政會議 市長裁指示事項:「強化各項宣導減少一次性餐具」辦 理。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為減少一次性餐具使用量,漸進式改變民 眾消費習慣,以現行環境部免洗餐具限制使用政策及本市 外帶一次性餐具計價收費計畫為基礎,依旨揭自治條例公 告「臺北市管制販售餐飲提供一次性餐具類別及收費標 準」,相關公告內容摘述如下:
(一)環境部「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 二(四),政府部門、公立學校、私立學校之餐廳於其 提供餐飲之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
(二)「臺北市管制販售餐飲提供一次性餐具類別及收費標 準」公告,位於本市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以服務員 工、師生為目的公私場所)及市府所屬各機關委外經營 場館販售餐飲時,每件收費不得低於新臺幣1元,並應與 消費者購買之商品分別計價。
(三)承上,位於本市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及本府所屬 各機關委外經營場館,經營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 他餐飲業務者,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之一次性餐具, 外帶不得免費提供一次性餐具(品項:筷子、湯匙、 碗、餐盒)。
(四)相關資訊,可至 環保局官網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s://reurl.cc /z5Y4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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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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