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一貫道慈善功德會114年9月1日(114)一貫道財字第054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本市國小品格良好、學業總平均甲等以上學童,每校1名(不含一年級新生)。
(二)獎助學金:新臺幣3,000元。
(三)申請期間:學校收件至114年9月22日止。
(四)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書,含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經導師向學校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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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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