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114年1月3日北市教國字第1143030389號函續 辦。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發展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 「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強調學生是自發 主動的學習者,藉學校教育善誘學生啟動學習動機與熱 情,成為讓未來生活更美好的終身學習者。
三、旨案自112年度推動以來,獲各界高度肯定,新世代的學習 模式引起極大迴響,為賡續辦理學生假期自主學習,裨益 學生具備「學習自我決定、勇於探索新知、同儕攜手合 作、共享智慧成果」等核心素養,鼓勵學生在科技應用中 保留批判性思維與反思空間,珍惜時間並學習與他人分 享。
四、檢附「臺北市學生假期自主學習2.0~學習、我決定」說帖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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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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